针对“关于物业费用已经缴纳但物业声称未缴纳该如何处理”这一疑问,以下是我们给出的权威解释: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处于平等的地位,二者应当依据合约规定分别履行各自的义务。
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诺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物业费用,那么他将面临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向其追讨物业费,同时还可以要求业主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然而,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力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来催收物业费。
此外,对于那些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会把他们纳入到黑名单之中。
一旦进入黑名单,这些失信的业主将在各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例如无法购买飞机票、乘坐高铁时只能选择普通座位、入住高档酒店和宾馆时会受到消费额度的限制等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不交物业费或被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
全文5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