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需履行哪些法律规定下的步骤
首先,应根据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主要内容。然后,由遗产执行人按照前述确定的内容要求,分割遗产。最后,继承人按依法获得的份额,主张获得所有权。
二、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怎样
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等相关人的身份信息材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三、不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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