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变更名字的手续如下:
1、准备办理变更登记的材料,如涉及房屋买卖则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3、提交材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在受理十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一、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产权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需要的手续有以下三点:
1、携带户口本或者未成年人的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受理审核材料;
3、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属于房屋买卖的形式。
三、继承过户请问如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继承过户产权转让登记流程如下:
1、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3、审核提交的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
4、符合登记条件,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权属证明。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全文7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