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什么时候能够撤回
劳动仲裁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撤回。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且达成协议的,就可以由仲裁的申请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但是之后一般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仲裁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劳动仲裁撤回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仲裁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1.主动撤回: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之前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仲裁期限内在满足受理条件下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和解后撤回: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选择撤回仲裁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可以申请调解或重新仲裁。
3.调解书送达前撤回: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通常会根据规定准许这一行为。但是,这并不代表双方放弃了解决争议的权利,如果在后续阶段不履行和解协议,还可以选择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
4.视同撤回: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且这种情况没有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可以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想要重新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会受理。
三、劳动仲裁撤回后能否再起诉
劳动仲裁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当事人在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也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n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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