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必须分好抚养权吗
离婚的不是必须分好抚养权,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的前提下,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轮流抚养。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可以通过法院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还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会判给谁
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判决的标准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若母方有传染性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其他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则可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已无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的;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宜共同生活的。
3.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会优先考虑孩子随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生活较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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