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4、残疾人职工(含创业者本人)工资及社保支出等费用可按双倍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
5、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智力四级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多少补贴
1、自2017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专项补贴将再次提高标准,残疾人生活津贴从1200元/年提到1800元/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18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2、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党委政府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
3、据了解,2016年,各市、区已全面完成残疾人两项专项补贴的发放工作,资金投入7198多万元,约1.75万困难残疾人和3.18万重度残疾人受惠。
二、四级残疾证会有哪些待遇
四级残疾证根据受伤原因的不同,待遇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工伤致残,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残疾人优惠政策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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