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已经离婚,一方没有离婚,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是犯法的。如果两个人还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就涉嫌重婚罪,是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事实重婚的处罚
重婚指的是一方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行为。重婚的行为可以构成重婚罪。如果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行为也是属于触犯了重婚罪,这种行为属于事实婚姻的重婚。重婚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重婚罪一般处拘役或者最高两年有期徒刑。
二、自愿同居犯法吗
男女自愿同居,按常理来讲,是不犯法的。
但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涉嫌重婚罪,是违法犯罪行为。
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认定: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三、重婚罪双方都会判刑吗
两个人犯重婚罪都会判刑,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一方,如果另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然与对方结婚,也构成重婚罪,应当追究刑事处罚,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罪是指合法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已经有配偶又重婚,或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可以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么即使被判处是拘役,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所以犯有重婚罪是必然将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除了有配偶又重婚的情况外,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人,也一样是重婚罪的主体。
关于重婚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婚姻关系还存在,利用民政局之间不同步信息的漏洞,又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当然现实中由于婚姻登记越来越规范,这种情况已经极少发生。第二种是原婚姻关系还存在,但与婚外异性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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