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但是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监护方式: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约定监护。
哪些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也就是说这些人或组织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不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监护人不得买卖子女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