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概念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1、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
房产、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买房办手续更加便捷。
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核心一站完成;假如证件遗失要补办,就不必像以前一样自己去登报声明,而是登记机构免费提供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
3、节约成本。
按现有收费标准,以后有房的只收房产证费用,免土地登记费;无房的交土地登记费。而且查询档案免费;相关国有土地、房屋登记费和工本费执行原有的减免政策。
4、对企业而言可缩短转贷时间,降低财务成本。
5、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6、交易更安全。
进行统一登记后,信息可依法公开查询,以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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