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条件如下: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多少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n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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