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是否为其他企业缴纳契税,取决于企业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由出让人支付。是指在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定期限内,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土地增值税对价外,契税由接管人缴纳。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流转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通过货币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交易行为。下列特殊情况视为买卖房屋:
(1)房屋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实物交换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按照房屋的现值缴纳契税。(二)企业投资房地产或者转让股权,以自有房地产作为股份投资的,免征契税。
(3)如果您购买房屋是为了拆除材料或重建新房,您应该按照规定纳税。二是房地产企业缴纳契税的依据。正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契税只有一个环节,即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根据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和各种补偿费。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价格为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协议转让的,契税计算价格为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承发包人应当支付的其他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按以下两种方式依次确定:
①评估价格: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一地段、类似房地产进行综合评估,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2)基准地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一般以契税价格作为竞价成交价格,并计入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和各种补偿费。三。先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再出让的,依法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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