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要将1999年购置的住房转手,请问是否要征收最近营业税,二手房买卖中税具体哪些交易情况要征收营业税?
回答: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含附加费,税率5.55%,下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凡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进行交易的,不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均全额征收营业税;凡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含2年)进行交易的,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若属普通住房,则免征营业税;若属非普通住房,则差额征收营业税。
另外,对于个人首次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自建自用住房仍然按原政策免征营业税。个人置换房产,视同两个买卖行为,分别按新标准征、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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