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人住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房屋租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如为共有产权,需经共有人同意的证明租金;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3。住宅或其他住房改为经营性住房出租的,应当经规划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4。住房管理部门直接主管公共住房的,应当提交经住房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5。住宅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外壳可以正常使用。第二,哪些房子不能出租?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不能出租的房屋出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的房屋无效。
禁止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证的:
2。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产权的;
3。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4。所有权有争议的;
5。有违法建设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三,出租人是否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
2。擅自转让、出借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者用途的;
4。租金逾期超过6个月;
5。公屋无正当理由闲置超过六个月;
6。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7。故意损坏出租房屋;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追回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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