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如何承担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法律规定,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不想承担债务的,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哪些
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有
1.公民的房屋;
2.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著作权;
4.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5.公民的林木;
6.牲畜和家禽;
7.公民的文物;
8.图书资料;
9.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三、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的遗产应当是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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