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买房落户政策包括:只有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缴纳两年社保的人员,才能在天津地区购买商品房,并在天津市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试行《非常住居民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其余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职工,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在天津落户。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有哪些
1、您购买的住房必须为一手新房,一次性付款,大产权。
2、您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规定:
1、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申请将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的,转入前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2、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3、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将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项提取规定统一调整为,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
4、职工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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