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房地产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即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一个月内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收到房屋买卖通知后,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并在办理过户手续前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房屋所有权证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三。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受人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交易合同,在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地产所在社区筹集。在一些城市,公共维修基金是由银行筹集的。付款方式可咨询开发商服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村集体和银行催收代表都必须保存好缴费证明和工资证明。这两个钱是必要的文件。房产证一经办理,将影响房产证的取得。
5。管理部门领取房产证要做好通知,并按上述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房产登记费、制作费时,要认真核对房产证的记载,特别是地区、位置、权利人、权属国等重要信息。二是申请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密封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在房屋预售合同中签订的房屋号、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确认书。
4。船舶检验表、房屋登记表、户口簿各两份。
5。特殊维护费用收据。
6。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
7。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提交房屋的共同协议;
9。银行的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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