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优健康险抵税标准: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举例:小赵每月工资9000元,扣除每月3500元的个税起征额,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元,每月应缴税5500×20%-555=545元,在应纳税所得中每月再税前扣除200元购险支出,每月应缴税(5500-200)×20%-555=505元。也就是说,购买税优健康险后小赵每月可少缴税40元,占原缴税的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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