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法律关系成立有:
1、证明建立法定继承人关系的证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或者被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证明遗嘱关系建立的证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正遗嘱的,应当提交公正机的公正书;代表遗嘱的,应当提交代表遗嘱自行书写遗嘱的,应当提交遗嘱人自行书写、签字、注明具体时间的遗嘱。
遗嘱继承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有关遗嘱继承的相关情况和规定,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到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对继承的事项进行确定,特别是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则必须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顺序来对遗产进行合法的处理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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