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完成交房的方式有书面发出交房通知和直接递交钥匙。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房屋交付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经过验收后,验收结果为合格;
2、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哪些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三、房屋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验收房屋的法定流程是: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验收交接;购房者进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书。应注意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意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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