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2018年江苏省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更有利于长缴多得的体现。
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这一比例因国家调控调整总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这将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的调整办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此次调整面向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1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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