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的情形很多,有父母子女间的房产过户,有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有房屋买卖中的开发商过户等。那么,夫妻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证件?夫妻房产过户有哪些税费?
网友咨询:
前段时间我与老婆一起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我们没进行婚姻登记,房屋产权做的是我们双方的名字。
现在我们进行了婚姻登记,也是就合法夫妻了,由于某些原因,我们现在需要将房屋产权上双方名字改为本人单方名下,我老婆也同意,改名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点我明白。请问我要去哪里办手续?要带什么证件?需要交哪些税?税费多少?
律师解答:
关于夫妻房产过户问题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请先明确该咨询夫妻房产过户当事人是结婚登记在前,还是房产登记在前。若属婚前房产就采取半套产权过户的办法,若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则由当事人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双方到场申请共有产权登记,税费请向税务部门询问,具体办理可以咨询区房管处交易产权产籍管理科。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家提醒:
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以下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知识延伸:
办理房产过户应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