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驰名商标的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以上五个因素缺一不可。
二、驰名商标申请的条件
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同时是国家认证过的企业。
2、有效的注册商标,并且需要满三年或者超过三年。
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信誉度。
4、对这商标的使用,需要保证商标的销售量大,占有市场的比例也需庞大。
5、该商标也是需要质量高尚,投诉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比例标准。
6、在三年期间的好评率高,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的。
7、这商标在我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8、持有商标的人三观需正,有着一定的营商技术经验,具有完整的机构,有着完善的制度。
9、持有商标的没有对其他人的权利进行一个侵犯的行为。
10、销售的区域比较广阔,有对外国或其他走外出交易路线的。
三、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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