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迁两次户口,法律上并没有后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到迁入地申请准迁证,具体理由找迁入地公安部门户籍科室咨询;
拥有准迁证后,再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即迁移证;
持准迁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领取新户口簿。
但同一户人如果不具备合理合法的理由也不允许多次迁移。
户口迁移医保怎样迁移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也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交,具体如下:
1、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关系接收函;
2、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续缴即可。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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