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后不想买后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就表示双方正式进入办理购房手续的流程,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违约不想买,开发商同意的话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损失,但有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避免。在合同没有相关违约责任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签订购房合同时间还短,卖方没交房屋给购房者,且购房者对卖方无重大影响时,法院一般不会强制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而是适用损害赔偿的违约金方式。
一、签订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1、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很多人买房需要向银行贷款,不排除部分购房者因信用信息或其他问题拒绝贷款,因此购房者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与开发商达成明确协议,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无法买房,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和其他款项,若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但要不还定金,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2、明确相关费用由谁支付,交房时,大部分购房者都要花一部分钱,然后开发商会给你一份费用清单,有的是合理的;例如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但也可能会有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比如社区的一些内部支持费用。
3、注明定价方式和房价。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注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让开发商注明定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价和定价方式,实际支付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支付房价,或者通过其他定价方式计算房价,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二、期房不想要了,可以退还吗
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