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的郑老汉为了偿付拖欠医院的6000多元医药费,不得已将8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如今法院宣判下来了,除了小儿子给他送来2000元钱外,其他7个子女仍然不愿意按规定支付赡养费。为了赡养费的事情闹上法庭,老人与子女的关系已经僵到极点,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7旬老人状告8个子女
我要告我的8个子女,他们不养我了!今年6月6日,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进来的第一句话就让律师吃了一惊。
老人姓郑,今年76岁,家住路桥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郑老汉说,他已经退休多年,每年唯一的收入是1500元的土地租金。现在他患了尿毒症,每个月治疗费用都要几千元,自己根本无力支付,8个子女也都不愿支付给他足额的赡养费,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无奈之下,他找到了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8个子女尽到赡养义务。援助中心律师盛文军当即受理了此案,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7个子女称自己没有赡养义务
他20多年前抛弃了我们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了,对我们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现在我们也没有义务来赡养他。7个子女在法庭上表示。原来,20多年前,因为家里比较贫困,郑老汉不得已到上海去赚钱。在上海做生意时,他认识了另外一个女人,并与她生活在了一起,后来生下了小儿子徐某。
郑老汉说,虽然与另外的女人一起在上海生活,但郑老汉还是会定时寄钱回家,还会经常带子女到上海共同生活。而且,7个孩子成年后,他还在生意上帮助过子女,尽到了抚养子女的责任。
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劳动收入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代理律师盛文军说,不管郑老汉是否尽到了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都不能逃避赡养义务。
巨额医疗费袭碎了亲情
其实,退休多年来,郑老汉的生活一直还是比较幸福的。在上海生活一段时间以后,郑老汉带着第二个妻子和小儿子回到了椒江生活,和另外7个子女也有往来。在7个子女的邀请下,郑老汉回到了峰江,居住在两间铁皮房内。8个子女对老人也挺好,会经常看望他,并出钱赡养他。
2005年,郑老汉不幸被查出患了尿毒症。之后每周都要去医院进行一次血液透析,每次都要400多元。老人的医药费由医疗保险承担40%,加上8个子女、徒弟和外甥女等的帮助,日子还过得去。但从今年开始,老人的病情加重了,原本一周一次的血液透析增加到了3次,医疗费也成倍增长,子女们说自己家里也不富裕,开始拒绝支付更多的赡养费。
到今天,老人已经拖欠医院近7000元,根本无力支付,接下来的治疗费也成了问题。当子女们变成了被告,父子亲情也降到了冰点。最后,法院宣判,老人所欠医药费由8个子女共同分担,并应在判决书下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毕。老人今后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由8个子女共同分担。
但是判决书下达差不多一个多月了,除了小儿子徐某支付了2000元外,其他7个子女仍然拒绝支付,实在不应该。盛文军律师表示,如果7个子女再不执行,他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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