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一、湖北因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5、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6、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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