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
⒈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方由工会代表担任,对于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选举代表担任,选出的代表需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由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提出,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在2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协商。
⒊企业要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并形成工资协议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⒋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工资协议。有主管单位的企业,工资协议应征求主管单位意见。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⒈工资协议的期限;
⒉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⒊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⒋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⒌工资支付办法;
⒍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⒎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⒏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⒐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所以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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