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无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项目的买家/业主,是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此项交易并且恢复房屋原有状态的。作为出售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必须持有有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活动。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预售活动的话,其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经营,进而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亦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但是,只要该开发商在提起诉讼之前成功获取到正式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一合同便可予以重新审视,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交易。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