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劳动能力鉴定办理地点位置
泉州市府东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273室,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泉州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材料
1、按要求用碳素笔填交《泉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表1)一份(附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伤职工原始病历资料,病历资料要完整,包括首诊病历、入院首页、诊疗经过、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各种医疗检查报告单、X光片、CT片、MR片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出院后的诊疗病历等;
4、职业病患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书和肺功能等检查报告等;
5、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视力障碍的应提交视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听力障碍的提交听觉电测检查报告;骨折的提交骨折部位X光片;肌瘫的提交肌电图检测报告;智能障碍的提交智能测试报告等;
6、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提交法人资质等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工伤职工近亲属的,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7、2004年1月1日前因工负伤的“老工伤人员”的鉴定,应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为“老工伤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交《泉州市老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表4);
8、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应提交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出具的《配置意见表》。
三、泉州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期限
申请材料完整,伤病情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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