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如果你姑姑在而且有赡养能力,那她应该是首要的赡养人。但要是姑姑也走了或者实在没能力养,那作为孙子的你,传统观念里确实是要承担起这个责任的。不过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这事儿得看你自己的情况和意愿。
别忘了,法律上来说,如果奶奶真的没人照顾,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能会被视为法定的赡养人。所以,你要是愿意照顾奶奶,那是美德一件;如果实在有心无力,那就得找其他办法,比如社会福利机构啊,或者跟其他亲戚商量商量。
总之,这事得看具体情况,量力而行,毕竟照顾老人不是件轻松的事,但也是份内的责任和孝心。希望你能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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