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房子给孙子过户后,姑姑还有权力追索吗
时间:2023-04-08 13:50:41 4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奶奶房子给孙子过户后,姑姑还有权力追索吗

奶奶房子给孙子过户后,姑姑没有权力追索。这套房屋属于原所有权人在生前进行的有效处分,与是否有对价交易无关,所以姑姑是不可以继承房款的。爷爷奶奶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话,是不能再要回去的。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购房款。

二、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民法典中房子过完户后的遗嘱有效吗

房子如已过户,原所有人已丧失所有权,无权对已过户的房产进行处分。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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