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可以不一致吗
时间:2023-04-07 08:21:34 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可以不一致吗

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

二、劳务合同签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如果未在一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情况如下一,如果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合同签名与身份证不一致可以吗

签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某个人而言,除了身份证上的姓名,还可能会有曾用名或常用名,都可能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但只要是其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在签字时,应尽量确认对方所签名现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或要求对方说明情况,以免以且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期限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和你不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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