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署日期双方可否不一致
合同双方签署日期可以不一致,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以后签字时间合同成立。但合同中如约定有生效条件或期限,则约定条件或期限达成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签署日期可以提前吗
合同签署日期可以提前。签合同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双方约定提前签署自然可以。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有什么区别
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没有什么区别。
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
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
2.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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