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类型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决定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地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日期。决定应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盖章。因此,教育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另一种简单的判断方法是,公安机关是否向被处罚对象发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能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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