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中的浮动抵押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浮动抵押财产是什么
所谓浮动抵押是指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如企业以现有的以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仍可以将抵押的原材料投入成品生产,也可以卖出抵押财产。
当发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未受清偿、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成就或者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财产确定,也就是说此时企业有什么财产,这些财产就是抵押财产。
浮动抵押财产指的就是将现在有的和将来的一些财产作为债务进行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以后的财产很久都没有办法缓过来的情况,甚至是负债非常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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