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所住的为一栋有近20年楼龄大楼的3楼。有一天晚上他回家,发现因楼上漏水,家里被水浸泡,损坏了热水器和煤气灶等家具。李先生到401房与住户协商,对方称并非其责任,拒绝维修或赔偿。李先生问该如何维权?
林子俊表示,住小区的业主,如果发生楼上漏水的现象,既给家居生活造成不便,同时类似问题处理起来也很麻烦,一是因为问题得及时解决,二是要让别人去解决。因为是别人家在漏水,虽然水漏在自已家中,可别人难免不会有多着急,所以问题还得自己主动解决。
首先,要查清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装修原因造成的,应由楼上住户负责维修;如果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在入住时又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是楼上住户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应由楼上住户承担维修责任。
其次,在辨明漏水的原因时,如果出现争议,或无法查明,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费用最终应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
再次,如果查明原因确实属于楼上住户造成,而其拒绝承担维修责任,李先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楼上住户进行维修;或先行出资维修,然后通过诉讼要求楼上住户承担该笔维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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