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赔偿问题,现行的法定赔偿标准是:开发商应以每日向买方支付购房总价百分子五作为标准,计算违约金额。倘若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提出减少违约金要求的,其所能接受的最高限额应该是在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情况下才能够适当调整;反之,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则有权申请增加违约金数额,具体金额应该按照违约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