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位置;
3、产权转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
5、搬迁补贴和临时安置补贴或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6、解决违约责任和纠纷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是什么
1、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瑕疵履行情形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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