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重庆市垫江县地税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一、制定认定指标
以街道路段、营业面积、用工人数、经营行业等作为纳税人是否达到5000元起征点的认定重要参考指标,并采用个体电子定税系统进行初定。
二、科学合理核定
一是搞好典型调查。分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特别是对直管户的典型调查不得低于纳税户总数的10%,同时要求纳税人上报生产经营所用水、电、气等情况。二是强化核定流程管理。定期定额户首先按照规定填报收入自报表,然后由财政所、地税所、国税所、工商所、个体协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核定小组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共同核定定额。三是公示核定结果,在办税服务场所和每个场镇设立固定的公示点,对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以下的纳税人分别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上报县局核准。各税务所根据公示收集的意见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局审核批准。五是下达定额和公布定额。各税务所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将最终确定的应纳税额再次公示。六是实行按季度或半年核定定额,行业大户可以按照淡季、旺季核定。
三、加强发票管理
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需要发票的,按零份发票管理的规定处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发票的,按规定征收税款,年终进行税款结算,并按规定予以退税。
四、注重税源分析
根据个体户定额核定情况,分析其税源增减变化,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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