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中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其占比不得超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双方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定金所占比例超过此限制,那么溢出之部分将不再具备定金担保效力,仅可视为预付款;然而,百分之二十之内的部分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债务人为履行约定债务之后,定金应折价或悉数归还。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约定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约定债务,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