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及首付比例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5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深圳住房公积金首付调整
贷款房屋首套房二套房调整日期
首付比例二成三成2015.04.07
三成七成2016.11.15
这是继2015年4月7日之后,深圳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称: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首付虽然提高了,但利率并没有变化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仍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3.25%,5年及以下为2.75%);
2、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已拥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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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不及防!上海、天津下重手了!
28日晚9时许,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其中主要涉及楼市信贷政策的是: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同日,上海下发的调整公积金贷款通知要求,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发放贷款。
除此之外,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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