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现医疗事故,和医院打官司流程有什么
出现医疗事故,和医院打官司流程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二、医疗事故是过错推定还是无过错责任
医疗事故既有过错推定也有无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因此,医疗事故适用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过错责任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推定过错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其中,推定过错责任实行举证倒置,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是否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由此可见,医疗事故责任不属于无过错责任,而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认定为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
二、医疗事故处理方法都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
1.医患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调解不成,或者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4.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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