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合理”:公摊面积早就应该取消了
时间:2023-05-30 20:31:36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房屋公摊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二、改革“不合理”:公摊面积早就应该取消了

公摊面积存在十数年了,一直被诟病,从未有改变。公摊面积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种扭曲,消费者成为盘剥对象。但因为过去十数年的房价始终上涨,这抵消了消费者对于公摊面积的不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放缓,房价上涨预期转淡,以前被高速发展所掩盖的种种矛盾开始露头,暗礁变成浅滩。公摊面积的重新审视,既有偶然,也因应着必然。特别是,房地产税的脚步越来越近,公摊面积意味着额外的费用,如果再加上已经存在的物业费、供暖费,消费者显然不想再当冤大头了。如果继续“沉默”,矛盾将越来越尖锐。

可以说,公摊面积是个典型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大家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具体公摊面积怎么算,个体是信息和权力的双重弱势,基本属于逆来顺受的被告知地位。这么多年下来,人人都知道这是个坑,但无能为力,含着泪也要被坑。

公摊面积之所以称为沉疴,在于改革它只对消费者有好处,对政府和企业,则没有积极性。甚至,在当前史上最严楼市调控的“政治正确”面前,取消公摊面积将间接“助攻”房价上涨,这可能是改革更大的顾忌。然而,公摊面积缺乏标准、管理混乱、信息不对称,侵蚀消费者利益,怎么看都应该是供给侧改革的对象。

距离1998年的房改已经过去20年,中国的房地产正在迎来新的住房供给制度。这理应成为一个改革窗口,对过去20年的市场痼疾进行“清算”,从而为新的制度打开空间。正如新*社所言,“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到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

“存在即合理。”黑*尔的这句话被太多的人拿来替不合理做挡箭牌。事实上,这句话本身存在误解,不是合乎道理,而是合乎“理性”,具有特定的哲学语境。长期存在的不合理,如果不能适时地进行改革,这个“不合理”也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膨胀,导致解决成本越来越高,直至成为内嵌于经济社会里的结构性矛盾,成为一个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的“硬骨头”和“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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