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如何规定
时间:2023-05-07 18:44:16 17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用人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不属于工伤或不认定工伤的认定决定

全文3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直系亲属 最新知识
针对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如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如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