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10月起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
近日,经滁州市政府同意,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4%降为0.3%;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8%降为0.5%。
此次滁州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我局通过对近3年来全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详细分析,认真开展测算,并多次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形成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初步方案。经9月21日滁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该方案。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182.9万元,减收幅度达34.65%,估计一年可为滁州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达2194.8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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