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正是婚庆高峰,酒店的喜宴生意非常红火。周先生的婚礼就定在今年1月7日。结果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让他在嘉宾面前十分尴尬,最后经诸暨市消保委城东分会调解挽回经济损失。
去年11月,周先生在诸暨某知名酒店预定了酒席办理喜宴,当时看了菜单,周先生不是很满意,便与酒店协商更改了一部分菜肴并另外加了一个菜。结果到了1月7日婚礼当天,酒店还是按照原来的菜单上菜,根本没有按周先生的意思更改部分菜肴,也没有上另加的那道菜。第二天,周先生找到酒店方,提出每桌赔偿1000元的要求,酒店方承认自己工作上存在失误,愿意适当赔偿,但对周先生每桌1000元的要求无法答应。双方协商未果,周先生只得求助于诸暨市消保委城东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对商家耐心开导,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酒店方同意赔偿周先生14000元人民币,周先生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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