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市住建委获悉,《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细节修改,并将于年内出台。其中,环卫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首次被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办法》将三类人群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中,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着重解决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是指直接服务于城市发展的群体,如环卫工等。申请公租房须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条件主要包括:非本市区户口,在南京没有私房、在本市就业稳定、有规范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满足一定的年限、租房年限与劳动合同年限一致等。
《办法》初步明确,公租房的年限目前暂定为5年,每年将进行一次租住资格审查,一旦不符合条件,就必须按照承租合同中的相关约定退租,如果5年内还是没有改变个人的生活条件,承租人将可以继续申请租住。
公租房的价格将按照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格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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