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员工殴打受伤,两年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神经症,是否算工伤?江汉区法院昨就一起劳动争议官司表态,原告是否享受工伤的待遇,必须待相关部门鉴定后再作裁决。
原告蒋女士,今年50岁。她于2004年3月起担任某公司人事部经理,2005年11月30日上班时,在公司门外遭一员工殴打,颈部被扼伤,精神受伤,法医则鉴定为轻微伤。此后,蒋一直在医院治疗,工资由公司全额发放,医疗费全额报销。
2008年4月,中南医院确诊蒋女士患抑郁性神经症。4个月后,公司对其停报医疗费,每月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60元,到去年11月,公司终止与她的劳动合同。
今年初,蒋女士就公司的行为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起诉。仲裁委认定,公司应就对蒋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给予赔偿,但蒋女士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诉求,因无证据不予支持。蒋女士遂再次向法院提交诉状。
江汉区法院表示,将委托权威机构对蒋女士病情进行鉴定后再作决断。
患上严重婚前抑郁症医疗期内公司可以辞退吗
患上严重婚前抑郁症,法定医疗期内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法律没有规定过有抑郁症的人不能办结婚证,可是,如果抑郁症已经非常严重,在结婚之前向对方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的话,对方在知道以后的一年内是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的,所以不管有什么疾病,结婚前都要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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