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给别人担保后对方不还款的,配偶不是必定会受牵连:

1、若该担保是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妻子应与丈夫共同承担责任;
2、若不属于前述情形,则由丈夫自行承担责任,妻子一般不会受牵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