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可确认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制:一是产生交通事端。二是确认者为非主要职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当职工产生事端损害或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恳求工伤确认,此系其法定职责。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算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5、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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